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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財政部:城管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將統一 |
發布時間:2021-1-22 點擊數:2144 湖南亞源標志服飾有限公司 |
央視財經(記者 張偉杰)為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于2017年2月7日聯合印發了《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 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直接面對群眾,執法行為與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到2017年年底,實現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統一”。《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的出臺,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客觀需要。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設計,突出了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價值導向,行業特點鮮明。服裝顏色為藏青色及天空藍色,搭配金色標志。服裝功能主要考慮適應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場所多在戶外、街頭的實際,便于執勤活動。 在標志標識設計方面,采用了國徽、人字飄帶、盾牌、牡丹花、橄欖枝等元素。國徽象征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文字統一使用“城市管理執法”字樣,表明著裝隊伍身份。 下一步,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將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陸續啟動換裝工作,逐步、分批更換制式服裝,到2017年年底前,實現全國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統一。 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以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為目標,以開展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為載體,以推進權責清單等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改進城市管理執法方式為抓手,踐行“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來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來解決,著力提高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嶄新形象,為建設更加包容、和諧、文明的現代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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